1.为促进患者早日康复,保障医疗护理工作有序进行,应尽可能减少陪伴探视人员,保持病房的安静、整洁。
2.探视人员须严格遵守病房探视时间,每次不超过两人,如探视者较多,可安排轮流探视,监护病房探视按各监护病房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进行探视。
3.为防止交叉感染,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探视或陪伴。
4.陪伴只限一人,陪伴人员不得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如有事离开患者时,必须告知医护人员。
5.对有精神症状、自杀倾向或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的患者,可适当增加为两名陪伴人员。
6.陪伴人员不能随意调节患者使用的各种医疗仪器和设备,不得翻阅患者医疗护理文书。
7.探视陪伴人员应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者须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