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在济宁召开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座谈会。法规司司长赵宁、副司长龚向光,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牟善勇、政法处处长崔林出席会议。市卫生健康委三级调研员王福义、政法体改科科长王笃宝,以及济宁市、临沂市、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及相关医疗机构人员参加座谈会。我院在会上介绍近年来加强医院法治建设的做法。
赵宁在讲话中充分肯定我省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她指出,法治化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也是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她强调,医疗机构要加大培训力度,丰富培训方式,重点引导医务人员建立法治思维;要强化法治建设力度,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贯穿于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借助“穿透式监管”“合法性审核”等方式,筑牢法治底线,努力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和标志性的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成果,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龚向光指出了医疗机构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当前形势和建设目标,重点阐述了如何平衡好四个关系、破除三方面的误区,并对医疗机构进一步改进法治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
我院一直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近年来,从打造有力法治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风险防范制度、严格依法规范执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等方面全面推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有力维护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障了医务人员执业安全,推动了医院健康发展。医院获评山东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省级优秀等次、泰安市医疗机构法治建设A级单位。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