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科主任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查房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 小时负责制,每日至少完成早查房及晚查房各1次。病危患者入院当天、病重患者入院当天或次日、一般患者入院48 小时内需有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医师查房,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
3、对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检查患者。
4、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5、查房的内容:
5.1 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的查房记录由住院医师或以上职称医师书写,经查房者审阅后签名确认。
5.2 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必要时提请正副主任医师查房及专科会诊协助解决;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对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叫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倾听患者的陈述,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向科主任提出患者出院、转科、转院问题。查房记录可由住院医师及实习医师书写,但实习医师书写的记录须经带教老师审核并签名确认。
5.3 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先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及时修改试用期医师、实习医师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审查和签发试用期医师、实习医师处方,化验检查等医疗文件,向试用期医师、实习医师讲授诊断及鉴别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点,手术步骤及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作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