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尘肺病现状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职业病发病人数逐年递增。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涉及有毒有害作业的企业超过1600万家,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职业病人数累计超过100万,职业病死亡人数超过15万。其中,“可防不可治”的尘肺病,占新职业病病例总数的76.69%。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平均每年新增职业病患者1.5万人左右,其中新增尘肺1.2万人。而实际情况可能还要严重。仅以尘肺病为例,我国尘肺病患者已经超过全世界尘肺病患者数量的一半。截至2008年底,我省已累计报告职业病3万多例,其中尘肺病2万7千多例,居各类职业病之首,占90%以上,2009年,我省报告职业病1183例中,尘肺病957例,占80%。“尘肺病”行业分布状况是:煤炭行业307例,占32%。;有色金属行业257例,占26%。;机械行业58例,占6%。;冶金行业41例,占4%。;纺织行业37例、建材行业36例和地质矿产行业31例,均超过3%以上。“尘肺病”成为职业病防治的重点和难点,我省每年仅因尘肺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8亿多元。
二、“尘肺病”的认识
“尘肺病”是 由于长期吸入大量细微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职业病。游离的细微粉尘通过呼吸道在人的肺泡上发生堆积,影响气体交换,最后人的肺泡失去作用,肺组织全部纤维化。职业病与普通疾病还是有区别的,比如一位市民因长期在水泥粉尘中工作,得了尘肺,这就是属于职业病,环卫工人虽然也在粉尘中工作,但不容得尘肺,因为尘土是不会引发尘肺的。我市的职业病主要是尘肺,尘肺也是职业病主要病种。很多市民对职业病了解不多,甚至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职业病,不了解职业病带来的危害,于是在工作环境中缺乏防护意识,缺少必要的防护措施,更容易导致职业病的发病。
尘肺是一种“可防不可治”的疾病。尘肺一旦发生,即使脱离接触仍可缓慢进展,可造成劳动能力丧失,是严重的职业病。目前,全世界还没有治愈尘肺病的特效药物。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和接触时间,是影响尘肺严重程度的主要因素。因此,当前全球的注意力正转向控制尘肺的发生,尘肺病防治的重点是预防。
三、 “尘肺病” 的预防与治疗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业病危害的认识。目前,很多单位和个人没有认识到职业病的潜在危害,一旦出现问题将需要投入更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来整治。要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去看待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所导致的危害,避免给国家和社会埋下安全隐患。利用各种方式方法宣传“尘肺病” 的危害和预防,使全民更了解尘肺,更自觉保护自己、保护他人的健康。
2.积极进行尘肺病治疗。市中心医院分院(市职业病医院)2011年新开展的支气管肺泡灌洗技术是目前国内外预防尘肺发生、发展和治疗尘肺的重要病因治疗手段,是治疗尘肺病的成熟、有效方法之一,可清除尘肺患者或高粉尘浓度下作业工人肺泡内游离的二氧化硅粉尘,坏变的巨噬细胞和肺纤维化增殖因子,防止肺纤维化和并发症的发生,减轻患者症状,延缓尘肺病程进展,提高患者生存质量,疗效已得到国内外临床广泛证实。具有病例选择范围广、患者痛苦小、清洗回收彻底、临床症状改善快而明显、治疗后恢复快、医疗费用低等优点。
3、完善相关法规、防患于未然,抓企业安全生产一样抓尘肺病的预防。职业病尤其是尘肺病的特点是可防难治,有效防治尘肺病的方法是提前预防,防患于未然,实行综合监管。具体措施是:(1)抓企业安全生产一样抓尘肺病的预防。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评价,统一管理,平行进行。政府部门考核安全生产指标同时进行尘肺病的考核。(2)安监部门建立预防粉尘评价制度。(3)投资管理部门,在新建有粉尘的各类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同时进行防尘评估,设施上达到标准者,方可审批。(4)企业投资项目,从设计、建设、生产全过程,对生产工艺、湿式作业、密闭尘源、通风放尘、设备维护检修等综合性防尘措施进行评价监控。(5)加强个人防护,遵守防尘操作规程。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个人防护的自觉性,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4.理顺职业病监管体制。避免“政出多门”,建立劳动部门、卫生部门、安监部门和工会相协调的职业病监管体制。
5.增加职业病防治投入。职业病防治是一项技术要求高的工作,必须有技术支持,用数据说话,才能保证职业卫生法规的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尽快对现有的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整合,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有关专业知识的学习,以期在全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职业病防治队伍,促使企业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6.建立职工工伤保险制度。企业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金,通过社会工伤保险机构,定期为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为职业病患者进行诊断、康复和治疗,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分担风险,为社会减轻负担,为企业职工提供保障。同时可以吸收工伤保险部门加入到职业危害监管的体系中,作为非政府中介组织介入监管。
7.重视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农民工的工作更换频繁,多数没有劳动合同,患了职业病,责任很难界定。有效遏制农民工职业病增长,除了农民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外,更重要的是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共同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8.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以职业危害申报为切入点,全面启动职业卫生监督监察工作,弄清职业病发生源、危害程度、特点以及预防措施等,搞好职业危害的登记、建档,以便建立职业卫生信息数据库。编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安监、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职责。
(苗青)咨询电话:8626639